導語:近日四川瀘州商戶反應電費單價偏高,對此供電部門和業委會紛紛做出了相應的解釋,對于部分地區出現的這種電價不均的現象,售電公司怎么看呢?
“我們這里的商戶,長期按1.39元一度電向物業交電費,比其他商戶電費都高,這合理嗎?”日前,位于納溪區云溪東路一段名都大廈的商戶劉先生向川江都市報記者反映,希望能把“電費長期偏高”這事問清楚。
商戶反映:電費長期偏高
劉先生介紹,他是名都大廈里的一位商戶,來這里經營生意已有兩三年。他記得,自從到這里做生意,就是按照每度電1.39元向物業交納電費。
在交納一段時間后,劉先生發現他們這里的商戶交納的電費“單價”比其他地方都高。一般來說,商業用電比居民用電電費高,這能夠理解,但為什么同樣是商戶,比其他地段的商戶交納的電費“單價”還要高呢?劉先生說,他和其他商戶的電費每個月交給物業,由物業統一收取后交給供電部門。“是不是物業故意把電費單價提高了向我們收費?”劉先生質疑。
供電部門:按照物價核定價格收取
那么,供電部門收取的電費“單價”究竟是多少?隨后,記者打聽到,劉先生所在區域為安富北辰配電有限責任公司供區。據相關負責人介紹,該供區內的電價是按照納溪區物價部門核定的電價標準收取的。
據介紹,劉先生所在小區使用的是箱式變壓器,按照核定的箱式變壓器商業用電價格標準為一度電1.0024元,供電部門也是按照這一標準向用戶照實收取的。該負責人解釋,由于該箱變小區為總分表計量,一般情況下都會產生損耗。估計這也是商戶反映電費偏高的原因。
業委會:總分表計量損耗要分攤
近日,記者聯系了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熊宜軍,他告訴記者,前期物業撤出小區后,從一年前開始,業主委員會接手管理小區,主要為居民提供代收水電氣等服務。
對商戶劉先生的質疑,熊宜軍解釋,開發商修建時就為該小區安裝的箱式變壓器,經過十多年運行后,會產生變損、線損等損耗,因此總表和分表之間的計量會有差異,這些損耗就要分攤到使用者身上。
熊宜軍說,名都大廈有20戶商戶。因為有損耗,以前的物業按照1.39元一度電的標準收取商戶電費。后來業委會接管后,電損分攤到商戶,有時是1.40元/度以上,有時是1.30元/度出頭,一段時間后平均下來基本就是1.37元一度電,“所以業委會就按照這個價格代收電費,不存在提價收費”。
“現在大家都盼著能盡快安裝智能電表,實施一戶一表改造后,每戶就能按實交電費而不用再分攤損耗了。”熊宜軍說,為讓大家進行一戶一表改造,業委會也在跟居民、商戶做工作,同時積極向供電部門申報,希望能盡快落實。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