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國資委公布了央企“四項改革”試點內容。
一是在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開展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
二是在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開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
三是在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節能環保公司、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開展董事會行使高級管理人員選聘、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職權試點。
四是在國資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中央企業中選擇2~3家開展派駐紀檢組試點。
央企四項改革試點的啟動,是國企改革思路落地的關鍵一步,也標志著國資國企改革進入頂層設計與試點同步推進的階段。業界人士分析,試點的意義在于摸著石頭過河,以局部帶動全局,帶動更多國有企業主動改革,以利于為國資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提供實踐依據。
就此次“四項改革”試點的意義,國務院國資委新聞發言人彭華崗說,推進“四項改革”試點,是國資委和中央企業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
首先通過試點和企業一起探索破解改革難題。國資國企改革面臨的難題很多,而且相互交織、彼此疊加,破解這些難題,還是要通過實踐,不斷深化和探索,少走彎路,規避風險。
其次,通過試點進一步總結經驗。在一些改革的重大問題上,企業有大量的實踐,試點一方面是完善這些實踐,另一方面也是總結實踐經驗,探尋規律。
再次,通過試點以點帶面,有序推進改革。企業是改革的主體,改革的動力也應該來自企業。中央企業都有先行先試的愿望,開展“四項改革”試點,也是順應企業的要求,發揮試點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當然,試點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依法依規,穩步實施,有序推進。
“四項改革”試點不是搞“盆景”,也不是搞政策“洼地”,目的是要試出新體制、新機制、新模式。
首先,探索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體制模式;探索國資委與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關系;探索授權投資公司經營國有資本后,投資公司如何提高國有資本的運營效率和效益。
其次,探索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有效路徑;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市場化勞動用工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
再次,探索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工作機制,建立起法人治理完善、激勵約束有效、經營管理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
第四,探索對國企負責人重點監督的紀檢監察方式,增強監督的相對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推動中央企業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
“四項改革”試點出臺后,大家很關注這個問題:為什么是這6家央企?6家央企應該怎么試?
第一,統一領導、分工負責。試點工作由國資委改革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成立4個專項小組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和試點企業的指導服務。
第二,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由企業提出試點方案,牽頭廳局與試點企業進行對接,確??刹僮?、能落實、有突破、出經驗。試點企業的方案,成熟一個、審議一個、實施一個。
第三,加強指導、大膽實踐。取消或下放的審批事項,率先在試點企業落實到位;試點需要解決的政策性問題,在不越法律法規“紅線”、不碰國有資產流失“底線”的前提下,多開“綠燈”、少踩剎車。
第四,總結經驗、完善政策。注意總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從中提煉出可以指導全國相關改革的可操作辦法和制度性安排,及時完善相關政策文件,具備條件的及早出臺。
第五,梯次展開、逐步推廣。及時把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試點,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及時把好做法、好經驗推廣出去,更好地發揮試點的示范帶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