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體制改革的口號喊了十多年卻一直沒有大的進展,業內人士戲稱,電力體制改革十多年來唯一做到的就是實施了“階梯電價”——很多用電大戶認為是“變相上調電價”。
不過,今年以來電力體制改革又有了新動向。在今年3月由國家能源局牽頭制定的新電改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電力體制改革再次提上日程。在6月13日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中,電力體制改革被重點提及。國家在電力改革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表達出在電力改革方面的決心。業內對停滯多年的電力改革重新燃起希望。
據了解,新方案以電網逐步退出售電和大用戶直購電競價上網為主線;先是電網要逐步退出售電,其次是電網財務或調度擇其一獨立。此外,電價市場化方面則是建立多買多賣的電力市場,通過大用戶直購試點放開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
直購電是電力改革突破口
從新方案中,我們可以看到大用戶直購電是電力改革的重要的突破口。其實從2013年起,國家就開始出臺了一系列的直購電政策措施,從國務院提出“簡政放權”到為避免下放行政審批以后造成的無序,國家能源局下發了《當前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再到國家能源局、工信部發布《關于規范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通知》,支持各地開展規范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可以說國家從各方面力推直購電改革。
我國當前的電力體制表現為,電網公司擁有獨家買賣電的特權,所有電價均由政府管制,而電力市場中的兩個最重要主體,即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卻被“隔離”開來,電力市場的供需調節機制失靈。這次國家把直購電作為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就是希望在發電和售電側引入競爭,讓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直接見面”,進而推動電力市場的開放。
其實,直購電在發達國家比較通行的做法。早在20世紀90年代,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就逐步放開了用戶選擇權,大用戶直接與發電企業簽訂電力交易合同,直購電模式得到快速發展和完善,并在電力市場中占據著重要份額。因此,我國在新一輪的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尤其是電力體制改革中力推直購電改革也是大勢所趨,有利于我國的電力市場與國際接軌。
直購電改革,制衡各方利益是關鍵
直購電改革對于整個電力體制改革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同時也涉及到相關各方的利益,其中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是最重要的三個利益關系方。三方當中,受益最大也最積極的當數電力用戶,直購電讓其與發電企業面對面的進行“討價還價”,避免了中間環節,將有利于其節約成本,促進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最大的阻力則來自電網企業,直購電將其排除在電價競爭之外,失去了電力調配等特權,成為類似高速公路式的存在,僅能靠收取輸配電服務費來維持自身發展,經濟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發電企業作為直購電的另一直接關系方則表現的不積極,有的發電企業甚至認為與電網合作,保證穩定的供需關系更適合目前的狀態。
對于直購電相關三方的不同表現,歸根結底還在“利益”二字上,制衡好三方利益關系,對推動直購電改革、電力體制改革至關重要。在這方面,政府的積極推動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相應的電力改革政策措施,并在各地進行試點推廣,以點帶面,逐步的實現電力體制改革。其中,今年6月初國家發改委將國家電網排除在外,召集多家發電企業參加電力體制改革研討會,聽取電力企業對輸配電等改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就是行動措施之一。雖然五大發電集團對此表現冷淡,但將國家電網排除在外的做法還是體現出了國家在制衡各方利益、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上的決心。
同時,在國家的推動下多地直購電試點取得突破性進展,今年上半年江蘇省就有254家企業與24家電廠撇開電網進行直接交易。山東、廣東、福建、江蘇、四川、山西、吉林、遼寧、安徽、甘肅、云南等多個省份加入大用戶直購電試點推廣,相信在不久的將來,直購電改革一定會有更大的突破。
當然,直購電改革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有缺陷和不足,但這不能成為否定直購電改革的理由。在國家有關部門、地方政府、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用電企業、普通居民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協調配合下,直購電改革定能在曲折的道路上進行下去。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