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電力改革是撬動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有力杠桿,作為國民經濟基礎性行業和國企改革重點領域,其改革必將釋放出巨大的制度紅利,對整個經濟體制改革起到強有力的牽引和帶動作用。”
9月22日,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副研究員、內參處處長景春梅在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舉辦的“中國未來的電力”——可持續發展圓桌會議上作如上表示。
景春梅說,國有企業中,電力是政府和市場關系膠著的典型領域。電力改革已經完成了廠網分離,作為深化改革基礎好、條件成熟的領域,新常態下,電力供需矛盾放緩將為新一輪電力改革開啟最佳“時間窗口”。
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邏輯框架,還原電力商品屬性、構建電力市場體系、支持清潔能源發展、逐步打破壟斷、轉變政府職能,成為當前新電改的亮點。
“新電改重新界定了電網功能,正積極推行售電側改革,促進分布式能源發展,力主推進一個多買多賣的電力市場新格局形成。”景春梅表示。
回顧我國電力改革發展進程,從1997年政企分開、2002年廠網分開、2003年獨立監管機構建立、2011年主輔分離,再到2015年中發9號文構建多買多賣的電力市場,我國電力體制改革邏輯清楚,階段性明顯。
然而,改革步伐并非一帆風順。電荒與經濟增長相生相伴,與窩電交織并存,煤電矛盾深度發展,新能源并網消納困難,工商企業用電負擔過重,廠網發展不協調等因素,時刻影響著國家經濟發展和能源安全。
對此,景春梅認為,計劃與市場、壟斷與競爭之間的體制矛盾正是電力行業諸多問題的根源,“我們必須加強形成多買多賣的電力市場,使市場傳導暢通,機制作用發揮出來。同時,隨著各類投資主體的進入,政府監管得到加強,終端用戶能獲得選擇權。”
此外,作為此輪新電改核心內容,售電側改革尤為引人關注。“三種模式將成為未來售電公司的主要組織模式,即輸配售一體化公司、發售一體化公司以及獨立售電公司。”景春梅分析。
第一類是輸配售一體化模式。從事售電業務的電網企業,在售電市場化改革時期占重要地位,但隨著售電市場的逐漸成熟,其市場角色將逐漸弱化,成為兜底供電服務商。
第二類是發售一體化公司模式。此類模式中,擁有大用戶直購電用戶的發電企業將走在前面,其他發電企業緊隨而上。
第三類是獨立售電公司模式。這類模式是由發電、輸配電企業以外的市場主體組建的售電公司,在業務模式創新上具有優勢。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周(9月16日)剛剛舉辦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對售電側電力體制改革的最新進展進行披露。他強調,要積極引進社會資本,加快推動售電側電力體制改革,鼓勵社會資本建立售電企業,也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增量配電業務,包括對現有配電業務通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形式實現資本進入。
隨著六個配套文件的加快審議和即將出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即將進入全面試點、有序推進的新階段。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