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發電企業能建專線向用戶供電該有多好,用電成本肯定能大幅度下降!
專線直供,是很多電廠小伙伴的夢想。
他們常常抱怨:
我們的電廠明明就建在大用戶旁邊,直線距離不過幾百米,卻不得不投資升壓站升高電壓上輸電網,再通過電網的高壓輸電、配電降壓后再給旁邊的用戶,就好像去鄰居家串門明明可以步行的,卻非要開車跑到高速路上繞一大圈才能到鄰居家,這么一折騰能不增加成本嗎?電價能不高嗎?
同樣抱怨的還有電廠附近的對高電價不滿的用戶們:
你看人家山東的魏橋、信發多好!電廠和用戶緊挨著,很方便地就供上電了,能走路解決的絕不開車上高速,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錢,電價肯定低啊!
那么,對于發電企業建設專用線向用戶直接供電的問題,究竟有沒有政策支持?電改文件究竟是怎么說的呢?
當仔細查閱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所發的電改文件時,一個非常明顯的事實呈現在了眼前:從2015年11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同意重慶市、廣東省開展售電側改革試點的復函》,到2017年2月28日《關于同意江蘇省開展售電側改革試點的復函》,在跨度達一年零三個月的時間內,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在給重慶、廣東、新疆建設兵團、江西、吉林、浙江、河北、福建、黑龍江、江蘇10個省區的復函中,均明確要求:“試點工作要始終堅持以下原則:一是…二是堅持平等競爭的原則,發電企業通過投資建設專用線路等形式向用戶直接供電的,應當符合規劃,履行社會責任,按規定承擔國家依法合規設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與產業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
這一原則性要求在給被列為售電側改革試點的全部10省區的批復中反復提及:這絕不是一時心血來潮,顯然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
換言之,發電企業是可以建設專線向用戶直接供電的!
只不過,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小編概括了一下,這些條件包括:一是要符合規劃,如果不合規劃顯然無法獲得支持;二是要履行社會責任;三是要承擔政府性基金,不過,這些基金必須是“國家依法合規設立的”,四是要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但該等費用必須是“與產業政策相符合的”,否則也不可收取。
顯然,在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在上述10個售電側改革的試點省區內,發電企業可以建設專線向用戶直接供電!
也就是,在特定條件下,發-配-售可以一體化!!!
除了發改委的文件,更大的利好來自最高決策層。在2月28日主持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在談到振興制造業時,特別強調:要樹立放水養魚意識,在降低壟斷性行業價格和收費方面下更大功夫,盡一切努力把企業負擔降下來。
在3月5日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要求,要“多措并舉降成本”,“通過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抓好電力和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開放競爭性業務”。
有了最高決策層的嚴格要求和鼎力支持,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只要發電企業建設專線向用戶直接供電能夠降低企業負擔、有利于實體經濟發展,體制本身造成的玻璃墻就一定會被砸掉,類似先開車上高速繞一圈再到鄰居家串門的局面一定會得到改觀!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