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是由中國國務院職能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簡稱“發改委”)牽頭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擬定并獲審批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主要內容是:將現行成品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的定價機制,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并適當縮小流通環節差價。而最高零售價格,將以出廠價格為基礎,加流通環節差價確定。同時,新方案提出,將原允許企業根據政府指導價格上下浮動8%降為4%左右,折成額度取整確定。中國現行的成品油定價調整機制是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新加坡、紐約和鹿特丹等三地市場價格的變動情況來確定調整國內的成品油價格,當三地成品油加權平均價格變動幅度超過8%時,即調整國內成品油的價格。 據了解,在此機制下,成品油經營企業可根據市場情況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最高批發價格或最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自主確定或由供銷雙方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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