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概述
全球主要發達國和發展國就全球金融經濟合作舉行的最高領導論壇,協力建立全球金融標準--透明財政政策、反投機反洗錢、融資等經濟標準,提供共商全球金融經濟的世界級平臺,促進全球金融經濟 穩定持續增長。
峰會規模
歐盟、美中日俄韓;德英法意加;澳大利亞,南非 印度、印尼、巴西、沙特、墨西哥 土耳其 阿根廷,20國"G20"另加荷蘭、西班牙等歐盟成員國。列席---G20 升級為全球金融峰會。
國民生產總值占全球90%,人口占全球總人口2.2/3。
歷史淵源
1997 亞洲金融危機發生后,要求增加發展國在全球經濟活動中發言權的呼聲日益增強;
1999.6 德國科隆,美日德法英意加俄8個工業國財長提出為防止類似亞洲金融風暴的重演,讓更多國家就國際經濟貨幣政策舉行經常性對話,以利全球金融貨幣體系的穩定;
1999.9 華盛頓八國集團財長宣布成立二十國集團(G20)論壇, 由歐盟、布雷頓森林機構 和19國財長央行長組成;
1999.12 德國 柏林,八國集團(美日德法英意加俄) 與歐盟及亞、非、拉美、大洋洲 各國財長和央行行長共創 20國集團(G20) 國際經濟合作非正式論壇會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世界銀行列席 G20論壇會議)。
會議旨在促進工業國和新興市場國就國際經濟貨幣政策和金融體系重要問題開展建設開放性對話,通過對話,為討論協商 有關實質問題奠定廣泛基礎尋求合作,推動國際金融體制改革并加強其架構。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