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中國氣象網的消息稱,今天,我國北方大部地區氣溫穩步回升,北京最高氣溫將達到17℃。需要特別提示的是,雖然近日氣溫逐漸回升,但霧霾天氣也再度現身。昨天北京大部地區出現輕度霧霾,空氣質量為重度污染。而今天白天霧霾天氣仍會持續,空氣質量沒有太大改善。
進入2013年以來,“霧霾”成了嚴重影響國人健康的一大殺手。來自環保部的數據顯示,1月曾出現的長時間大范圍霧霾天氣,影響了17個省(區、市),約占國土面積的四分之一,受影響人口達6億。
“光靠預防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中華環保聯合會秘書長、副主席曾曉東說。近日,他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建議,環保系統的管理體制應當改革,由地方政府管理調整為環境保護部直屬管理。同時,還要盡快調整環境保護工作方針,不能止步、滿足于預防。
工業污染是霧霾第一大原因
曾曉東現在的職務,是環保部下屬的中華環保聯合會秘書長、副主席。此前,他是原國家環保總局黨組成員,中紀委派駐原國家環保總局的紀檢組長。從紀檢組長的位子上退休后,受原國家環保總局委托組建了中華環保聯合會。中華環保聯合會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調查環境污染案件,替弱勢群體進行環境維權。
2013年以來持續的“霧霾”令曾曉東深思。部分人將造成“霧霾”的罪魁歸咎于機動車污染、春節燃放煙花等,曾曉東則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工業污染包括重化工污染是造成“霧霾”的最主要原因。
曾曉東認為,除了沒有治理徹底的中大型企業造成大氣污染和顆粒物污染外,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是大量污染的主要來源。“這些企業在我國的中東部地區量大而面廣,偷排、漏排和暗排現象嚴重,形成了大量的污染物的積沉。”曾曉東表示,必須重視工業企業的污染問題。當然,機動車尾氣污染、建筑揚塵污染等也不能忽略。
成效不顯著受制于管理體制
從國務院批準成立國家環保總局到設立環保部,至今已近15年。“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機制有進步、有發展、有成效,但與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差距。”這是曾曉東的看法。
他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管理體制和隊伍素質問題。
曾曉東說,現行管理體制除了省市區環保廳局一把手,實行以地方政府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外,其余全部實行地方政府管理。各級地方環保局長的管理關系全部在地方,一切行動聽地方領導。從環保隊伍組織機構的性質而言,其職權和職責是履行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管理。但在現實中,當經濟與環境發生矛盾和沖突時,環境保護往往還是為經濟發展讓路。
“一些企業為提升地方GDP指標,對各類環境污染不實行有效治理;環境執法監管也顯得蒼白無力,環境執法監督疲軟。”曾曉東說。
曾曉東說,由于環保體制是屬地管理,地方環保干部和領導還要幫助地方政府發展經濟,他們的主要精力并沒有放在對環境污染執法監管上。
基于這些問題,曾曉東建議,環保系統的管理體制應當改革,由地方政府管理調整為環保部直屬管理。“環保部垂直管理到省市區環保廳局;省市區環保廳局垂直管理到地市級環保局;縣區級環保局由地市環保局派出機構。三至五年輪換,這樣既能有效地防止地方保護主義,又能全面有效地加大環保執法監管力度,推進企業全面有效地治理污染,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垂直管理還可防止各種保護主義對企業污染的包庇袒護,防止各類腐敗的孳生和蔓延。
司法部門應嚴懲環境違法犯罪
“治”污是積極有效的措施,“防污”是消極被動的。曾曉東建議,應調整我國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把“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調整為“立足于治、著眼于防、治防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
但是,環境保護單靠環保行政執法的力度是不夠的。曾曉東提出,只有靠司法的參與和介入,才能有效地處理和解決重大環境污染問題,更能有效地打擊環境污染行為,懲治環境違法犯罪,促使生態環境保護依法運行在法制軌道。
他表示,我國的刑法、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對“污染環境罪”、“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環境監管失職罪”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是,一些嚴重的環境污染犯罪和環境違法行為得不到法律的追究和應有的法律處罰,從而助長了一些企業不依法依規治理環境污染和保護生態環境,違法排污、偷排漏排各種污染物的現象屢禁不止。“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長期得不到解決。
曾曉東建議,相關部門應積極參與環境污染的違法犯罪各類案件的調查和處理,對于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人民利益的各類環境犯罪實行有效的打擊和制裁。
同時,要總結昆明、貴陽、無錫等地方法院建立環保法庭、環保審判庭、環保合議庭的經驗,總結應用司法手段處理和解決重大環境問題、保護公民環境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的經驗做法。
曾曉東建議,對干部進行環境目標責任考核,并實施環保“一票否決”制。定期實行環保信息公開,聽取民眾訴求和呼聲。要鼓勵民眾對污染企業的監督和投訴,對民眾的投訴做到件件有落實。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