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困難嚴重程度已超過上世紀90年代煤炭行業困難時期。”全國人大代表、神華烏海能源公司平溝煤礦動力科的技術員伊永春的話讓記者大吃一驚。
“上世紀90年代,那會兒是企業被拖欠的尾款比較多,煤賣還是能賣出去得。那會兒還有市場。這會兒是沒市場。”伊永春解釋道,“從2012年開始,我們公司已經累計虧損41.89億元,職工工資累計下降了20%,現在已經拖欠職工工資2個月了。”
截至2014年9月,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的數據顯示,全國煤炭企業虧損面超過了70%,有70%的煤炭企業減發工資,30%的煤炭企業出現欠發工資現象,20%的煤炭企業工資下降幅度超過10%。
伊永春說:“現在,有部分企業的資金鏈斷裂了,職工收入沒有保障了,這嚴重影響到職工隊伍的穩定和社會和諧安定。而絕大多數虧損降薪企業,是曾經為國家經濟建設做出過重要貢獻的老國有煤炭企業。因此,解決老國有煤炭企業困難問題刻不容緩。”
老國企的困難
伊永春在調研中發現,老國有煤炭企業普遍存在四個特點:生產成本高、人員結構老化、企業虧損嚴重、社會負擔沉重。
由于老礦井地質條件復雜和先天設計布局上的限制,加之開采年限長,存在著點多、線長、用人多現象。隨著開采深度的增加,增大了安全管理難度。同時水、火、環保、地質災害治理、瓦斯抽放,致使成本偏高。
在人員結構上,由于老國有煤炭企業的生產礦井大部分是上世紀60年代左右建成的礦井,人員多,效率低,人員結構老化。
2014年,神華烏海能源公司實現銷售收入79億元,比2011年的179億元減少100億元。該公司通過采取雙增雙節、降本增效措施,累計減虧49.63億元,但仍然不能彌補價格下降帶來的損失。
老國有煤炭企業的社會負擔非常沉重。以烏海能源公司為例,截至2014年底,棚戶區搬遷改造費用支出10億元,企業改制下崗出中心斷保人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支出2.82億元,離退休機構移交地方政府費用支出13.05億元,僅此三項合計支出25.87億元,均通過新增貸款支付,未能稅前列支,同時還需支出貸款利息1.4億元。
需國家政策支持
“由于老國有煤炭企業,資源儲備不足,資金匱乏,無力擴張,轉型困難,難以自救。在極端困難的情況下,員工收入下降,容易導致人心不穩,形成社會不穩定的重大隱患。”伊永春說,“企業自身無力妥善安置員工,需要國家出臺支持政策。”
她建議,建立老國有困難煤炭企業退出市場機制,妥善安置員工。如對于文化程度低、年齡大、技能單一的“40、50”職工,由國家托底,允許提前退休;對于“40、50”以下的職工,由國家托底,鼓勵其自謀職業等。
她希望國家能夠減輕老國有困難煤炭企業的社會負擔,減免因承擔社會責任而支付的稅收、貸款利息。減免老國有困難煤炭企業的各種稅費,如資源稅,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制定浮動稅率,以減輕企業負擔,為企業創造生存環境,為員工留住生存崗位。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