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團王信等14名代表關于推動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的建議
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和重要的工業原料。長期以來,煤炭在我國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中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5%和70%左右。煤炭在保障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平穩較快發展的同時,增長方式粗放、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效率低、污染嚴重等問題也越來越突出。近年來,國家先后出臺了《2014-2020年國家能源戰略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重點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能源結構調整,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從我國能源資源賦存特點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形勢分析,在今后較長時期內,煤炭作為我國主體能源的地位還難以改變。據相關機構預測,到2020年、2030年、2050年,煤炭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依然占62%、55%和50%左右,煤炭消費增速雖將逐漸放緩,總量還將保持適度增長趨勢。因此,推動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優勢資源作用,促進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是提升煤炭工業發展的科學化水平、建設生態文明、維護國家能源安全的必然戰略選擇。
建議:
1、建立國家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部際協調機制,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煤炭及相關行業、國家相關部門、地方政府、科研機構和大型企業,需要建立由國家權威部門組成協調機制,在產業政策、規劃布局、技術研發、市場準入、投資管理、節能環保等多方面,協調解決發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推動相關工作落到實處。
2、加大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力度。組織開展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技術攻關,將一些關鍵性技術攻關項目列入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能源重點創新領域和重點創新方向,開展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建設,加大科研投入,集中優勢技術力量、科研資源,加強協同攻關,重點突破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關鍵核心技術。
3、完善政策保障措施,鼓勵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研制制定相關財稅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淘汰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生產工藝,發展煤炭洗選加工轉化和綜合利用,嚴格限制高硫、高灰劣質煤生產使用,支持煤炭深度加工、對路消費和高效利用,推廣應用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產品,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煤炭開發利用效率。
責任編輯: 張磊